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生公寓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和生活的重要場所,是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是對學生進行科學的世界觀𓀙🤴🏻、人生觀、價值觀教育的重要實踐基地,是摩鑫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為做好摩鑫的公寓管理服務工作,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摩鑫學生管理規定》🪑、《高等摩鑫學生行為準則》、《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摩鑫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幹意見》🙇🏽♀️、《高等摩鑫學生公寓管理服務規範》精神,根據《河南省高等摩鑫標準化學生公寓達標驗收評分細則》,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寓管理工作人員應堅持“學生第一”的工作要求⟹,牢固樹立服務育人、文化育人👨👧👦、環境育人的育人意識,認真做好學生公寓的各項管理🎛、服務工作。
第三條 住宿學生應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愛國愛校,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摩鑫規章及公寓管理規定👷🏼,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體現良好的精神風貌和文化素養。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於摩鑫所有在學生公寓住宿的人員👜。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生管理處負責學生公寓的全面管理👇🏻,其職責是:
(一)落實摩鑫的有關決策和任務;
(二)製定🪶、落實學生公寓的各項管理規章製度,提高學生公寓管理規範化水平🤔;
(三)監督指導物業公司對學生公寓設施、設備的管理🐓🤸🏻♂️;
(四)監督指導物業公司對學生公寓水、電🏣、暖管理;
(五)負責學生公寓住宿資源的調配及管理;
(六)監督指導物業公司對學生公寓秩序📬、安全教育與管理,引導學生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和能力💆🏼♂️,消除安全隱患,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七)監督指導物業公司對公寓內、外公共區域衛生保潔,督促檢查學生宿舍的內務及衛生;
(八)組織學生參與公寓的民主管理♚👨🏽🌾,積極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把公寓建成高素質人才培養的重要陣地;
第六條 值班小組在學生公寓對學生教育🙆🏽、管理方面的職責是:
(一)當日值班小組人員定時𓀒、不定時深入公寓檢查🧑🏿🌾🧚🏻♀️,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及思想情況💙,加強感情溝通🏚,幫助解決問題🧔🏿♂️;
(二)當日值班小組人員及時協助學生管理處等部門調查處理學生在公寓的違規違紀行為🦛,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維護學生公寓安全👨👧、穩定;
第七條 保衛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協調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或協助當地公安部門調查處理學生公寓發生的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盜竊等事件或案件🫢;定期對學生公寓防火設施、安全通道進行檢查,及時維修消防設施和更換消防器材。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八條 學生公寓實行交費住宿製度。摩鑫在校生及各類函授生,須持財務部門的交費憑據及有關證件、證明,按時到學生管理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在校生須按上級教育部門和摩鑫統一要求在校內住宿👼🏻。
第九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及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住宿費每學年交納一次。其他人員住宿費🙋🏽,可酌情按月或按天收取。摩鑫4人間宿舍的收費標準為800元/人👶🏼。
第十條 未經學生管理處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公寓房間及床位🚟。
第十一條 每間宿舍按照相關標準安排4人住宿。學生宿舍設宿舍長一人,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設,其它同學應服從宿舍長的管理並積極配合工作🏤。每個宿舍成員都應自覺遵守摩鑫的各項公寓管理製度🧑🏻✈️。
第十二條 住宿人員因故需借用本宿舍管理鑰匙✢,須憑有效證件到公寓值班室辦理🤤。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鑰匙借於他人,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門鎖。丟失門鎖鑰匙要及時上報公寓管理員8️⃣,由管理員上報學生管理處統一更換門鎖💂🏻♀️,新換門鎖的成本費由丟失鑰匙者負責。丟失鑰匙不報告或私換門鎖屬於違紀行為,由學生管理處做出處理,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第十三條 學生因病需別人照顧或疾病有礙他人健康等特殊情況確需退宿的🛌🏽,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走讀申請表)🦽,學生家長同意,由學生管理處批準🪩、備案後,方可辦理退宿走讀🎭。因其他特殊原因確需退宿的,按以上程序辦理。
第十四條 學生因違紀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接到摩鑫通知後,三日內到學生管理處辦理退宿手續;因休學🕍、退學、轉學、出國或其他個人原因等需退宿者應持相關證明按時到學生管理處辦理手續,相關住宿費的退費事宜按摩鑫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住宿學生個人要求調換房間或調整床位(住宿資源允許情況下),原則上只在每年的7月份統一辦理🚵🏿♂️。辦理程序: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由學生本人持申請和學生證到學生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申請人需三日內完成調整搬遷👩🏿🎨。
第十六條 學生退宿時🍽,須主動與學生管理處辦理財產驗收交接手續。經驗收,發現物品缺失或遭人為損壞的,須按相關資費標準照價賠償。
第四章 衛生管理
第十七條 住宿人員要講文明、講衛生⚛️、講公德。生活、學習用品要擺放整齊🦚。宿舍內要經常清掃🫵🏼,被罩、床單、枕巾應經常換洗,保持良好的室內衛生🧜🏼♂️。經常通風換氣,保持空氣新鮮,預防各種傳染病的發生。
第十八條 住宿人員不得在宿舍內外墻面和家具上塗寫、刻畫、蹬踏腳印🐝;不得亂潑汙水,不得從窗戶向外扔垃圾🧦;不得在宿舍樓內豢養狗、貓、兔、鴿💂👨🏿🚀、鳥、家禽🤷🏽、蛇等各種動物📜。
第十九條 公寓樓環境衛生實行分區負責製。各公寓樓衛生保潔員負責公共衛生(包括走廊🙏🏻、樓梯、公共廁所、公共洗刷間🚴🏻、公寓樓周圍責任區等)保潔。學生應尊重衛生管理員的勞動🏃♀️➡️,維護公共衛生,配合做好公共衛生保潔工作🚯。
第二十條 學生宿舍內衛生實行值日製度,值日生每日上午8📤:00前♟、下午上課前打掃好宿舍衛生並將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內。學生宿舍每周二下午進行衛生大掃除。公寓管理員與學生會每周一至周五對宿舍進行衛生檢查🎍,檢查內容為👁:窗戶玻璃👮🏿♂️🤽🏽♀️、桌面、地板、天花板衛生、宿舍內衛生間🥐、陽臺和床鋪👉、鞋子、日用品整理等🧑🏼🍳😂,每周定期公布衛生檢查情況。
根據摩鑫的有關規定,宿舍衛生成績通過量化處理後🍢,納入班級、學生個人的相關考評。
第五章 治安秩序管理
第二十一 條 住宿人員應增強安全意識和法製觀念,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提高自我防範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時勸阻😋、製止有損宿舍安全👨🏻⚖️、秩序的不良行為。
第二十二條 發現火警✦、火災等事故時,應及時報警,並在確保人身安全情況下采取必要的自救滅火等措施。不能自救時,應及時撤離現場🦠,及時撥打119,並及時報告學生管理處🤹🏿♂️。發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人員應保護現場,酌情及時報告學生管理處、保衛部門、公安110等。
第二十三條 不得擅自攀爬宿舍門🧑🏿⚕️⚙️、窗、陽臺及樓頂👨❤️💋👨;不得在公寓存放公安部門管製的槍支、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蝕及放射性物品🍤,不得使用明火、純電阻性發熱電器🦸🏽🤦🏿♂️,禁止在宿舍內吸煙。違反規定造成的不良後果,責任自負。學生管理處有權對違反規定的住宿人員做出處罰。
第二十四條 住宿人員的貴重設備、物品在宿舍存放時👨👦,應妥善保管,個人保管不便的,可交由公寓值班室代存;寒暑假期間或外出實習,應將貴重物品自行帶走或交由相關部門代為保管;否則,責任自負。
第二十五條 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摩鑫規定公寓關門時間按時回寢。在摩鑫規定公寓關門時間後1個小時內進入宿舍的視為晚歸,因公晚歸者需持有責任部門的假條或電話通知⚧,否則一律視為晚歸💪🏼。對晚歸一次的學生給予批評教育🙋🏼♂️,對一學期達2次的晚歸學生則通報家長並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學生在校住宿期間,未請假而又未在校住宿、超過摩鑫規定時間1小時之後返回🪸、一學期內累計2次晚歸者均視為夜不歸宿🛬🏨。晚查房後↕️,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或進行登記而又離開公寓樓者(含從公寓門離開、宿舍窗口或破壞門窗離開)視為非正常離宿📎。對夜不歸宿、非正常離宿的學生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對認識深刻、態度端正、確有悔改表現的可提前撤銷處分,對屢教不改👨🏼💼、存在安全隱患🍣、影響極壞的學生堅決按退學處理或開除學籍。
第二十六條 學生公寓內不得吵鬧🫸🏻、大聲喧嘩、鬥毆、酗酒和大音量收聽音樂🌾。住宿同學在日常生活和處事交友過程中自覺遵守摩鑫規定👨🏼🚀🙌🏽,文明節儉🎾,不得酗酒🚬。學生酗酒一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取消一切評優資格,是學生幹部的,撤銷職務,已取得各種榮譽稱號和獎學金的,立即取消👨🏽🦱;酗酒兩次以上或聚眾飲酒引發事端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是畢業生的要視情節做延期畢業處理;處分一律記入學生本人檔案;對酗酒和聚眾飲酒組織者加重處分🧔🏿♀️;對因酗酒和聚眾飲酒引發的各類事故,其後果一律由組織者和參與者負責👳🏽♀️,對觸犯刑律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學生管理處、值班小組、保衛處和物業公司要認真落實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製,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防範🌸,確保學生公寓安全📢。